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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黄河 2019-01-15 0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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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

  全省法院去年为8186名农民工兑付4.934亿元

  湖南日报1月14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全省各级法院2018年共兑付8186名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4.934亿元。

  2018年,湖南三级法院切实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省高院常设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指导小组,由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任组长,负责对全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专项行动。2018年10月中旬,省高院部署了第二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及涉农维权活动,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拿到工资过年。

  省高院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文件,保障涉农维权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推进涉农维权工作制度化。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对于农民工当事人起诉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争议标的额不高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的单一给付之诉的案件,一律实行一审终审;对长沙地区法院受理的争议标的额不高于10万元、全省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争议标的额不高于5万元,符合小额诉讼其他适用条件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受理案件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全省法院对久拖不履行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手段,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与此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涉农民工权益案件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分子2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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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

  16名棉农棉花款被拖欠案

  2013年7月至10月,陆经安等16户农民日摘夜剥,将棉花清理干净后交给肖汉文贩卖,共计价款414298元。肖汉文出具了欠据,但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付棉花款。

  2014年5月,陆经安等诉至安乡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由肖汉文支付陆经安等16户棉农价款414298元,并于2014年7月立案执行。同年8月,肖汉文举家搬走。2017年12月,安乡县公安局民警在西安将肖汉文抓获。至案件审判前,肖汉文将所欠棉花款全部归还。2018年6月25日,他被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汤军强等120人捕捞工资等被拖欠案

  申请人汤军强、陈佳、曾正安等120人与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劳动工资争议一案,经大通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由被申请人天泓渔业支付申请人捕捞工资60万元,支付申请人2015年、2016年保留工资570108元,支付申请人2017年8月至12月工资557293.45元,合计共1727401.45元。天泓渔业未自觉履行义务,汤军强等120人向大通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查询,得知天泓渔业在益阳市河坝镇人民政府有拆围补偿款188万元后,执行法官马上与河坝镇人民政府联系,冻结、提取天泓渔业的补偿款,成功执结该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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