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8日讯(记者 何金燕)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修订《湖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最高举报奖励标准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5万元,《办法》已于2018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湖南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表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危害,自觉远离非法枪爆物品,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线索。人民群众除了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外,还可以打0731—84738200直接向省公安厅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兑现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社会有功人员,除了兑现奖励,还将提请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同时,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金燕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