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发展 砥砺担当
——湖南检察机关2018年工作亮点回眸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2018年,湖南检察机关以法为剑、以法为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守护公平正义,开展扫黑除恶,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向前迈出坚实步伐。
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把账户解冻了。”2018年9月,中国青年旅行社东风分社负责人介绍,他们为“云讯通”办理机票业务,没想到“云讯通”涉案被查,其账户也被冻结,郴州市公安机关查办“云讯通”传销案,众多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及个人账户被冻结。
根据有关公司反映的情况,郴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介入,监督公安机关解冻与案件无关账户300多个,涉及金额2.6亿元。
这是湖南检察机关护航经济发展,服务大局、融入大局、保障大局的一个缩影。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既注重打击犯罪,又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据统计,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砖霸”“砂霸”、强揽工程、阻工现象所涉犯罪3525人、起诉4469人。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案件111人、起诉299人。甄别、监督纠正历史形成的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16件。
源头活水,成就大河奔流。2018年,湖南检察机关借助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春风再出发,改革进取,聚焦环境保护,开辟了服务大局新战场:
出台守护“一湖四水”18条意见;设立湘江流域和环洞庭湖、环东江湖等专业办案机构62个;联合湖北、江西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区域检察协作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
流之长者,其源也远。“绿水青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大局中的大局。湖南检察机关紧盯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泊,要为守护秀美湖湘生态贡献出检察力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说。
法律监督,筑牢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是你们坚守正义,为我洗清了罪名!”2018年1月30日,曾凡年一家五口来到省检察院送锦旗,表达他们冤狱得雪的感激之情。
曾凡年原为广东一家公司会计经理。2011年2月,有人拿着曾凡年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一家便民服务点办理了实名电话卡,并以曾凡年名义,给曾凡年服务过的衡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发信息, 称掌握了公司内幕,要求公司给付300万元。唐某向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报案,称遭到曾凡年敲诈勒索。同年4月,曾凡年被抓判刑。
2015年4月8日,曾凡年刑满释放,四处申诉。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在审查备案材料时,发现曾凡年敲诈勒索案疑点重重,便委托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证实实名电话卡不是曾凡年本人签名办理。经过反复走访调查,省检察院发现该案存在众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曾凡年被改判无罪。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防止冤假错案是天职。”在卢乐云看来,发现冤假错案要果断纠正,要有实事求是纠正的勇气。
还无罪之人清白,让真凶难逃法网。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严把冤假错案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9件、撤案1177件;不批准逮捕16964人、不起诉12444人;纠正漏捕1858人、漏诉1799人;对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2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情形4782件次。
公益诉讼,“政府和群众都是受益者”
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法治理应是民生最有力的保障。
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推动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融合,着力守护好民生福祉。
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与湘江交汇处的柏家洲,对面就是洋湖湿地公园。本世纪初,柏家洲纳入经济开发区洋湖片区,洲上居民陆续将户口迁回等待拆迁补偿,逐渐形成了生活、捕鱼、餐饮娱乐活动区,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直接威胁到数百万市民饮用水安全。
长沙市检察机关于2018年5月22日、9月6日分别对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行为立案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内河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最终,洲上84处总面积20417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拆除,100多户居民得到安置,15艘船舶被强制拖离上岸,数百万市民喝上了放心饮用水。
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共立案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466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全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超过95%,解决了大批长年积压的民生问题。
事关民生福祉,2018年6月,省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收到诉前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托、延迟落实和反馈。
“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政府和群众都是受益者。”在最早启动公益诉讼的湘乡市,该市市长周俊文颇有感触地说,公益诉讼铺开以来,明显感受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意识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在不断提高。
扫黑除恶,还百姓朗朗乾坤
2019年1月15日,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烈宏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文烈宏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被告人舒开、佘彬、龚浩系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十三年、十一年。
黑恶势力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工阻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危害一方。黑恶不扫,社会难稳,民心难安。
2018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以雷霆之势,扫荡黑恶势力。在城区,重点瞄准欺行霸市、暴力传销、涉赌涉黄、涉毒涉枪等暴利性、垄断性、半地下状态的黑色灰色产业;在农村,则重点瞄准插手基层选举、暴力危害一方、对抗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扫黑除恶的深入推进,一起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被挂牌督办,一批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
据统计,一年来,湖南检察机关起诉涉黑犯罪258人、涉恶犯罪2764人,纠正漏捕442人、漏诉20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4件183人。
树德务滋,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不仅要斩草,更要除根。对此,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对存在违法情形的案件一件件“过筛子”,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办起诉了长沙市“5·03”朱红建涉黑性质组织、益阳市“6·21”夏顺安涉黑犯罪组织、娄底市“6·26”李军耀涉黑犯罪组织等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25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