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欠款还没要回来。市民李先生近日致电长沙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市区某餐饮店欠自己的送货款近三万元,多次结算索要无果。自己一年来辛苦送货,餐馆老板就是不给钱,自己去法院起诉有用吗?法院能帮着把钱要回来吗?
长沙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刘霞蝉答复:李先生与餐饮店之间是买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给付货款的债权债务纠纷。餐饮店在收到货物后理应给付货款给李先生。如果餐饮店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不给付货款,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李先生可以搜集相关送货凭证、结算清单以及欠据等证据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李先生证据确凿,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得到一份胜诉判决,也就是能够打赢官司。但是法院不会主动去帮李先生找餐饮店要钱。毕竟拿到胜诉判决和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李先生在拿到胜诉判决后,首先可以再找餐饮店协商要钱,协商不成,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先生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财产线索,如果李先生在诉讼前已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查封,那就更方便法院的执行,最终,李先生应该能实现自己的债权。
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相应的资产还债,即使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也可能会导致暂时无法实现债权。确实无法执行的,法院也只能暂时中止执行。但是只要以后查到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胜诉方依然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法院对于老赖,还可以通过限制高消费、列入不诚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措施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朱分华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