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摇号选法官 微信来质证 汝城法院创新举措便民利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金燕 编辑:向宏鑫 2019-02-17 09:36:16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日报2月16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罗圆)2月11日,新年上班第一天,收到前夫史某银行转账支付的小孩抚养费16000元后,陈某委托代理律师给汝城县人民法院送去一封感谢信。年前,因拒不履行孩子的抚养费,昔日夫妻对簿公堂。法院创新司法举措,一个月内执结此案,让陈某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2016年12月,陈某和史某登记结婚。2017年6月,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女儿归母亲陈某抚养,父亲史某每个月20日之前支付抚养费2000元。离婚后,史某支付了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间的抚养费,之后,没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陈某多次催讨抚养费未果,诉至汝城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下旬,法院判决史某支付抚养费16000元。

  一个小案子,为何获得原告及其律师双双点赞?

  网上立案后,陈某的代理律师首次通过摇号选定案件承办法官,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记者了解到,为了让当事人从程序上充分感受到司法公开、公平和公正,从2017年10月9日起,汝城县人民法院对新收民事、刑事案件实行摇号随机分案制度。员额法官预设的号码跟摇号机里的球号相对应,将球全部放入摇号机内,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启动摇号机,以摇号机当场滚动出来的球号确定承办人,并由摇号人签字确认。

  让陈某暖心的是,从立案到执结此案,她仅跑了一趟法院,还可以在家里视频表达质证意见,通过特快专递收取判决文书。原来,被告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向法院递交了亲子鉴定申请。考虑到原告远在怀化新晃,距离汝城有700公里,法院创新庭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后,通过微信和视频听取当事人质证意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金燕

编辑:向宏鑫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