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丁鹏志 编辑:李丽 2019-02-28 09:35:35
时刻新闻
—分享—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

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终身问责”

本报2月27日讯 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行解读。《细则》适用范围更加全面、责任要求更加严格、奖惩实施更加严谨。

《细则》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细化到湖南各级领导干部,不仅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党委常委其他成员、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等5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细则》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为此,在问责追责上《细则》明确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从重追究、终身问责等举措: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其责任。

■记者 丁鹏志 实习生 周浩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丁鹏志

编辑:李丽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