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年底每2个乡镇设置1个交警中队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杨哲)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县 (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问题导向、任务交办、跟踪督查、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综治考评、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市各级路长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交通安全摆在首要任务来抓。健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将管理触角向乡道、村道、自建道路、机耕道等“中空地带”辐射,确保每条路都有人管,交通安全有人负责。公安交警警力将向农村地区倾斜,在2019年底达到每2个乡镇设置1个交警中队的标准。
由各区县 (市)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控,特别是加强农村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校车、低速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力度,督促其定期检验、违法清零,整治各类突出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格事故倒查问责,严格追究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通知》明确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责任道路死人交通事故频发或造成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因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也将依照规定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旦发生重点车辆死人交通事故,除了调查政府属地管理、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行业管理的责任外,还要重点调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因管理不力、存在重大交通隐患的,应急管理部门将依照《安全生产法》严格处罚到位,公安机关也将以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