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7 月 31 日晚,长沙雨花区融程花园酒店北门前路段,年轻女子易某从一辆白色宝马车上下来,惊慌失措坐在路边。几分钟前,她驾驶的宝马车将正在路边聊天的两名男子撞飞,之后又与一辆洒水车发生碰撞。两名被撞男子当场死亡。
此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当晚 11 时许,易某与友人颜某在长沙市雨花区德思勤广场 ONEBEER 清吧饮酒,之后易某的男友彭某驾驶宝马小型轿车前来接她,两人在车内发生争吵,易某趁彭某从驾驶位置出来的机会,自己从副驾驶位置爬到了驾驶位置,然后自行驾车沿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由西往东行驶。
当日 23 时 45 分许,易某超速驾驶上述车辆沿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行驶至雨花区融程花园酒店北门前路段时,被害人许某驾驶着一辆二轮电动车停在该路段靠近中心隔离护栏处,正在与被害人张某聊天。易某所驾车与许某及其所驾电动车、张某相继发生碰撞后,又与停靠在中心隔离护栏处的一辆无号牌洒水车发生碰撞,造成 3 车受损,许某、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易某在事故现场向交警投案。
根据判决书,易某的刑期将持续到 2022 年 7 月 30 日。记者了解到,案发后,易某的亲属代为赔偿张某、许某的亲属经济损失各人民币 10 万元。
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刘仲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