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校园暴力、“金融黑手”、性侵幼女……全省法院严惩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力度。5月31日,省高院发布我省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严惩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
全省法院严惩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特别是拐卖、绑架、虐待、遗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211件,判处刑罚211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6件,判处刑罚69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刑罚的36人;拐骗儿童犯罪5件,判处刑罚5人。对一些杀害、伤害儿童及奸淫幼女的罪犯依法予以重判。
全省法院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的“三优先”原则,实现司法保护尽早介入。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在涉及财产权属的认定、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方面,依法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将未成年人的意见纳入重要裁判参考。
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66件,2017年为176件,2018年为185件,其中就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令。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15万余件,其中调撤率达30%,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200余万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00余万元。
犯罪未成年人集中16-18岁
2018年至2019年4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犯罪未成年人数占同期判处罪犯总数的3.26%,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呈下降趋势。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占判处犯罪未成年人总数的38.4.%,适用非监禁刑比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我省未成年人犯罪集中为盗窃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涉案罪名的八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暴力特征明显。犯罪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十六至十八周岁,占犯罪未成年人比88.07%。在全省法院判处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86.4%。无业人员犯罪占比大,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占很大比例。
典型案例·部分
男子两年诱骗14名幼女,最高法核准死刑
被告人李轶在两年时间内先后对14名6至7岁的幼女进行诱骗,实施奸淫26次。其中,李轶6次进入某小学校园内,从教室或者操场上先后将8名小学一年级女生诱骗至他处奸淫,2名幼女遭多次奸淫。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轶以诱骗的方法奸淫幼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李轶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对幼女实施奸淫,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轶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移送最高法复核,最高法核准死刑判决。
“金融黑手”伸入校园
被告人尹康鸿向长沙、株洲、湘潭等地十余所高校的被害人王某等五十余名大学生吸收资金。承诺按月息5%的标准给予回报,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尹康鸿将吸收资金再以周息20%-30%放贷给其他在校大学生,从中牟利。
长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尹康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黎天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邱杨雨生 欧嘉剑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邱杨雨生 欧嘉剑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