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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证吊销后醉驾撞死人,还找人“顶包”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吉盛杰 编辑:宋芳 2019-06-11 09:39:2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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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男子谭某无证醉驾,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竟然找人“顶包”。近日,岳阳华容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1月3日,被告人谭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醉酒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岳阳华容县操军镇石英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前方的行人撞倒,造成其颅内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经华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龚某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谭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联系朋友(另案处理)称自己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要其顶包,朋友答应并于当天晚上到交警大队提供虚假供述,承认自己系该事故的肇事人。2019年1月10日,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法规,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谭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谭某系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撤销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部分,将新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与原罪所判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普法链接

酒驾致人死亡、肇事逃逸的罪责哪个更严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吉盛杰

车案“路怒”

又有公交司机被打

动手的是电动车后座乘客

昨天下午,长沙3路车公交车驾驶员罗师傅驾车行驶在德雅路时,为规避迎面驶来的小车向右变道,这一过程影响到后方一台电动车的行驶,不料竟遭到电动车后座乘客扔石头、狂揍。目前,罗师傅因头部受伤在医院治疗。

记者从湖南巴士公交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看到,昨天下午5点40分左右,罗师傅驾驶3路公交车从德雅路浏阳河路口公交站北往南方向行驶时,车辆右侧还有一台电动车行驶。该条道路仅有2车道,罗师傅表示,为规避前方迎面驶来的小车,向右进行变道,而这一过程无意间影响到电动车的行驶路线。

罗师傅告诉记者,在到达丝茅冲公交车站停车上客后,上述电动车停靠在公交车前面,车上的两人大声指责司机吓到他们,故意挤人。“我当场进行解释在避让车辆,不是故意挤的,打开窗户就想和他说一声对不起。”

电动车后座乘客情绪十分激动,“隔着窗户就对我挥拳,被我躲开之后,又在路上捡起石头往里扔。”罗师傅说,随后,对方要求他开车门,他准备开门继续解释,并拉开了安全门,没想到对方直接冲上车揪着他衣领进行殴打,整个过程约一分钟左右。“打的都是头部,大约有十七八下,期间他的同伴上前劝阻,我也提醒他有监控会录下来,他仍不听劝,将我前方的摄像头换了方向,继续殴打。”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罗师傅立即报警并联系车队管理方。

目前,罗师傅已送医,经院方初步诊断,罗师傅系头部外伤后,有小概率内出血可能,需进行留院观察。记者了解到医疗费用由湖南巴士公交公司垫付。

“从昨晚到今天上午,现在都没法吃东西,头都是晕的。”罗师傅表示自己开公交车两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目前,四方坪派出所已受理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记者 石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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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智芳 吉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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