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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个“第一”,湖南这些民族自治地方厉害了!

来源:湖南人大 编辑:张立 2019-06-28 17: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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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全省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交流我省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基本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指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如何提高新时代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额~~~请问

什么是自治条例?

什么是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那么,我省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的都有哪些地方?

(请看图~~~)

截至2019年5月,我省民族自治地方“一州七县”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共42件,包括自治条例8件,单行条例34件。

数个“第一”

全国第一部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986年制定的《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我省第一部单行条例,1991年制定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条例》。

我国第一部规范民族风格建筑的单行条例,2010年制定的《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

我省第一部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单行条例,2015年制定的《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我省第一部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的单行条例,2016年制定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还有!还有!

2018年制定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首次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地区开展跨行政区域协作立法的探索,涉及到4个省市2个自治州11个县,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开创了湖南省跨行政区域协作立法先河,为湖南省立法实践探索了新模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充分肯定。

领域不断拓展

( ▲ “一州七县”及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

近年来,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针对性不断增强,质量明显提高,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为有效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传统村落相继制定《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单行条例;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制定、修正《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为加强老司城遗址保护,确保申遗工作顺利,制定、修正《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

新晃侗族自治县

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和民族风格建筑,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通道侗族自治县

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和民族风格建筑,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制定《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条例》《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

效果逐步显现

民族自治地方重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适时开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立法推动和保障效果逐步显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制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了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制定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管理等条例,有效解决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矿产资源无序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针对民族医药执业、技术、制剂准入条件过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对民族医药人才执业资格的准入规则作了变通性规定,对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制定的《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为加强民族风格建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城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范围内修建标志性民族风格建筑,儒林大道民族风格建筑示范街成为湘西南地区民族风格建筑的样板项目。

2014年出台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政府投入、产业规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发挥、品牌打造和保护、品种培育和改良等进行了规范,有力促进了麻阳柑桔产业发展,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认可。2018年制定的《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理划分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乡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明确了相关保护措施和监管要求,为保障全县饮用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以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和完善城市基础硬件设施作为突破口,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城乡环境、县容县貌得到明显改善,并先后荣获“湖南省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

……

充分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座谈会指出

民族自治地方要真正把握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认真研究立法需求,加强立法项目论证,选准选好立法项目,避免重复立法。

要围绕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和民族特色开展立法,突出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

要立管用的法,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民族地区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单行条例要聚焦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几条搞几条,不搞大而全。

要加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清理工作力度,自治条例的修改要稳妥慎重,由党委作出决定后再启动;单行条例要根据法律政策的变化和本地实际需要,及时立改废。

要高度重视依法行使立法变通权,在“三个不违背”的前提下,敢于变通,善于变通,有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座谈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落实到位。省人大民侨外委也将适时督促开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同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来源:湖南人大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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