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周通报丨湖南:3名处级干部被查,其中2人系主动投案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宋芳 2019-07-01 16:29:23
时刻新闻
—分享—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3名处级干部被查,其中2人系主动投案;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

一周通报

审查调查

长沙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孟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辰溪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原书记唐晓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怀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国华同志与其子熊洪波涉嫌共同违纪违法,两人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常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

澧县梦溪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裴大勇变相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 年3月,裴大勇以其子即将参加高考为名,在澧县梦溪镇某餐馆宴请单位同事,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2600元。2018年10月,裴大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还,违规送礼的相关公职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澄清不实举报

郴州通报6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关于澄清对汝城县延寿乡党委书记朱会元乱作为的不实举报。2019年4月,朱会元被群众实名举报其为一己之私乱作为,致使汝华延寿野猪养殖合作社被迫停工,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经查,2018年7月,延寿乡政府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寿水村村主任李某某以在该乡冬芒村办理野猪养殖场的名义,安装采沙洗沙设备非法采沙。延寿乡党委书记朱会元知晓情况后,向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及分管县领导汇报情况,并安排工作人员多次制止其违法采沙行为。2019年4月,延寿乡再次对该挖山取沙处进行彻底整治,现已全部整治到位。汝华野猪养殖合作社李某某等股东借办野猪养殖场名义进行盗采山沙,朱会元属于正当履行职责,不存在乱作为的问题。现对反映朱会元乱作为造成汝华延寿野猪养殖合作社严重损失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非法侵占单位资金

永州通报了5起非法侵占单位资金典型案例。

刘红安购买假发票套取公款问题。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刘红安利用担任东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司机采取购买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到东安县相关单位报账,并将报账资金据为己有,侵吞公款共计335.2万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0月,刘红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唐恒杰非法侵占单位公款问题。2011年7月至2016年8月,唐恒杰利用担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将个人消费开支开具发票、自己或者安排他人虚开发票等方式到单位报账,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共计65.6万元。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唐恒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谭平玉套取工作经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间,谭平玉利用担任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蓝山县南海公园、污水处理厂、市政广场项目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用私人消费发票报账的方式,非法侵占公款共计20.9万元。2012至2014年,蓝山县财政局按标准将谭平玉的工作经费共计21万元拨付至蓝山县人大常委会。期间,谭平玉安排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冲报自己结余的工作经费7.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谭平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宋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