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敢为者“兜底” 为创新者“撑腰”
湖南日报评论员
“干得越多、错得越多”的“洗碗效应”,曾是困扰不少干部的心结。如今,随着《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样的心结有望解开,那些不正常现象有望终结。
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是新时代党的干部政策的重大创新。深化改革需要“于无人处走出一条路来”的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多走一步”的勇气,赋予“试错权”,给出“定心丸”,是为干事创业者“兜底”“撑腰”的前提。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从习近平总书记 “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到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的是建立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党营造出鼓励大胆探索、宽容失误,激励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
目前,我省大多数市州已相继出台容错纠错的文件,这些措施为敢想的人“兜底”,为敢干的人“撑腰”。但这些地方性政策存在着标准不一等问题,期待从省级层面明确界限、统一标准、规范程序、高位推动。因此,省委办公厅这次印发《办法》(试行),可以说是中央有要求、省委有部署、基层很期盼。
哪些“错”可以“容”,“无心之错”如何纠,会不会陷入最后领导一句话“定结论”的窠臼,是推行容错纠错机制过程中干部普遍担心的问题。现实而言,容错无法量化,但有边界可循。《办法》(试行)中的“六看”就是边界。出的错该不该容,用“六看”尺子一量,答案自然清晰明了。
我省这次出台的《办法(试行)》,是对“三个区分开来”的进一步细化、实化,既强调支持实干、激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问责、严守底线,有错必纠、容纠并举的原则;同时提出看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问题性质、后果影响、处置行为的“六看”容错标准,旨在全省建立起标准统一的容错机制,旗帜鲜明传递出替敢为者“兜底”、为改革创新者“撑腰”的导向,它与《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一道,是省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组合拳”。
容错是“兜底”,纠错同样是“关爱线”。因此《办法》(试行)从加强事前防错、强化及时纠错、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规定了纠错程序和常态化监管措施,对当事人、相关部门、涉及容错纠错问题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提出了与之相应的要求。只有切实把“容错”与“纠错”有机统一起来,既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才能发挥预期作用,引导干部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又注意改正错误、少走弯路。
“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容错纠错机制是实现从严治党的有效制度保障,是创新者实干家的兜底利器,它让创新改革者不必再“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让想干事者不再因害怕犯错而止步不前。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政策的实施,必定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干部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敢于担当作为,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伟大实践中,成就不负时代期待、人民期盼的业绩。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