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江生态修复整治提供第一手资料
入河排污口有多少无人机航飞来排查
8月15日,湘江长沙市南湖路段,工作人员在装配无人机,准备对湘江沿线开展排污口空中排查工作。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傅聪 摄
即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将启用20架无人机,在长江湖南段、湘江干流沿线约4400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航飞、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为推进长江生态修复整治提供第一手资料,加快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将开展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一级排查。其中,我省排查范围包括长江湖南段(起于湖北监利县、湖南华容县,止于岳阳城陵矶,长约163公里),湘江干流(起于永州蓝山,止于洞庭湖,长约840公里),从江岸线向陆一侧各延伸2公里及向水面一侧延伸200米,所有江心岛、河心岛、湖心岛、滩涂、湿地;沿江(河)工业集聚区域从江(河)岸线向陆一侧延伸至覆盖整个工业集聚区。
据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军介绍,此次排查时间紧、任务重,沿线植被茂密、交通不便,部分沿江地形陡峭,高差大,因此采用固定翼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等多种飞行器,搭载大型专用航摄设备来采集数据。针对有的排污口小、隐蔽的特点,此次启用无人机的分辨率高达0.1米,同时具备红外热成像功能。
工作人员将分为20个小组,分赴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永州6市,计划1个月左右完成排查任务。
据介绍,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获得的排查影像资料,将由生态环境部相关技术单位进行解译,标注疑似入河排污口。然后再进行二次排查,组织人员进行徒步“拉网式”现场踏勘、核实,并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最后列出准确完整的排污口清单。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2020年底前,要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记者 曹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