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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外逃人员郑泉官、秦湘衡、祁文举回国归案之路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刘仲九 2019-08-21 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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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外逃人员线索,立即协调外逃地警方协作执法,密织“天网”;积极动员亲友劝返,释放人性关怀;及时冻结涉案资金,斩断境外赖以生存的资金来源……

昨天,潇湘晨报聚焦了外逃人员“为何逃”,今天我们聚焦湖南“怎么追”:探究湖南如何通过协调多个部门、利用多种方式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

去年11月14日22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一名头戴棒球帽,穿牛仔裤、登山靴的中年男子在公安人员带领下走下舷梯。

他叫郑泉官,此前担任怀化市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2800余万元后畏罪潜逃美国。他的归案,是中美执法合作的新成果。

仅仅3天后,湖南博雅置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秦湘衡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此前,他因涉嫌行贿外逃澳大利亚。短时间内两名重量级外逃人员相继归案,再次体现了湖南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这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追逃追赃战法创新升级、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生动实践。

织密“天网”,跨国警务合作

2015年4月,湖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我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明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多家成员单位组成。湖南追逃追赃工作新阶段拉开序幕,“天网”行动随之启动。

省追逃办最新数据显示:自2015年4月省追逃办成立以来,湖南已从23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5人,追回赃款7.43亿元。

每一次海外缉捕都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猎狐”故事。

祁文举是国家启动“天网行动”之后,湖南成功缉捕的第一名职务犯罪外逃人员。

2015年6月3日,涉嫌共同受贿、隐瞒社会所得、转移赃款罪潜逃国外43天的祁文举被押解回国。从发现线索到成功抓捕,前后只用了14个小时。这14个小时当中,省追逃办协调指挥,省公安厅迅速启动境外追逃方案,及时掌握祁文举的出逃路线,同时协调外逃目的地国家警方启动警务执法协作,在曼谷一家酒店,将自以为已逃出生天的祁文举拿下。

美国是国内很多外逃人员的首选地,“红通”逃犯郑泉官就跑到了美国。2018年11月14日,在中央和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中美两国执法部门通力协作,潜逃美国3年多的郑泉官被强制遣返回国。

“为追回郑泉官,国内方面,我们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收集固定证据,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打好‘法律战’。国外方面,在中央追逃办和相关中央部委协调指导下,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通’,积极与美方有关执法部门沟通,打好‘外交战’。”省追逃办副主任黄辉军介绍。

斩断财路,冻结涉案账户

2018年7月,湖南博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湘衡因涉嫌行贿,外逃澳大利亚。湖南省、长沙市两级追逃办坚持强高压和给出路相结合,引导其哥哥和妹妹开展劝返工作,并充分发挥其同学圈、朋友圈力量与其沟通,不断释放执纪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关怀,消除其逃避对抗心理。最终,秦湘衡于同年11月17日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密织“天网”,还需不断压缩外逃人员生存空间。除了亲情和政策感召,陈祎娟案专案组依法冻结其在境内的所有涉案资金,湘西张建案专案组也依法冻结其名下涉案账户,斩断了他们在境外赖以生存的资金来源。

五年来,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湖南持续密织追逃“天网”。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劝返、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多种方式,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

如何追赃

启动特别程序,先行没收财产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既要追人,也要追钱,绝不能让外逃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自“天网”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湖南共追回赃款7.43亿元,启动法律程序对腐败分子境内外财产冻结、没收,不断加大反洗钱调查力度。

今年8月5日,一条重磅消息引起多方关注。在湖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企图为外逃“红通人员”跨境洗钱的地下钱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起案件线索,是湖南省纪委监委在追逃“红通人员”、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的过程中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查,彭旭峰、贾斯语夫妇潜逃美国后,企图通过钟某等人经营的地下洗钱渠道非法转移资金,被省追逃办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6月,省市两级法院启动湖南第一例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决定没收在逃的彭旭峰、贾斯语等犯罪嫌疑人在境内外的违法所得。这也是全国法院启动的第一例涉及多个国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启动这一特别程序之前,只有把犯罪分子抓回来,才能通过定罪处罚的程序没收其违法财产。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徐娟介绍:“有了这个程序以后,不管是犯罪分子在境外,还是境内的财产,我们都能够一追到底。”

此次湖南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已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开国际司法合作。截至今年7月10日,全省两级法院共审结“天网”行动归案人员案件11件、12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追缴涉案财产共计4.6亿多元。

在追赃方面,湖南多部门联动,持续发力打击地下钱庄。201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全球5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情报交换的机制,让外逃资金无处遁形。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多部门对90多起贪腐、渎职、地下钱庄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1300多次,合计调查对象1000多人,涉及账户近7000个,移送百人红通线索两条。

预防外逃

紧盯人、钱、证,及时边境防控

2018年2月,岳阳市一名提前退休的市管干部,以去香港探亲的名义办理出境备案。经调查发现,该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存在外逃风险,相关部门及时对其实施防控。目前,该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这名市管干部的结局并非个例。湖南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南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逃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协作配合、防逃预警、快速报告、应急联动、督导约谈、责任追究等六项工作机制,对职务犯罪涉案人员采取初核,及时采取边境防控措施等做法,已成功阻止多名涉案人员外逃。

这名负责人称:“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全省组织部门对7类对象人员27.02万人登记备案,在信息比对中,发现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70人次,其中27名领导干部有‘一人多证’情况,有16人存在利用其他身份证件开设银行或股票账户、购买房产、隐匿财产等情况,目前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五年来,湖南在大力开展追逃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防逃工作,通过紧盯“人、钱、证”这三个关键要素,不断查漏补缺、筑牢防逃篱笆,对逃出去的一追到底,对企图外逃的人员筑高防逃之墙。

防控涉案人员外逃,切断资金外流渠道是关键。在湖南省追逃办的统筹指挥下,多部门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仅2018年度,发现并处置疑似地下钱庄线索19条,对24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327次,涉及188个主体2000多个账户。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协作,查控境外资产,先后向多地开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对相关资产进行冻结或异议登记。

记者王欢 实习生孙诗雨 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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