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长沙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共同召开全市公参民办学校收费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全市22所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审批,学校须不以盈利为目的据实收取服务费和代收费,报发改委备案后执行。
会议明确,新政策将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在此之前,发改委、教育行政部门已制定今年秋季学费标准的公参民办中小学校,应严格按标准执行。对于暂未制定的公参民办学校,则按自定标准收费并对外发布。开学之后,发改委与教育局将对所有办学时间1年以上公参民办学校进行成本监审,学校自定标准如有超出,冲减2020年春季学费。
■记者 石芳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石芳宇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