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长沙芙蓉交警大队集中办理了3起二次酒驾案,三名驾驶员因为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想着吃完饭去朋友家也就几分钟路程,酒也喝得不多,没想到还是被查了。”今日在芙蓉交警大队,山东威海人曲某后悔不已。8月22日21时许,曲某仗着自己酒量好,与朋友喝了酒后开车上路,想着离下一个聚会地也不过几百米,开下车应该没关系,没想到在远大路嘉雨路口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拦下,酒精测试显示他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距离曲某上一次因为酒驾被罚,还不足一个月。7月24日,曲某曾跟朋友在岳麓区枫林三路的KTV喝酒,出门后被岳麓交警查出酒驾,罚了1000元,驾驶证扣6个月。而这一次被芙蓉交警查出二次酒驾,曲某将面临被吊销驾照的处罚。
二次酒驾的不止曲某。三个月内,在同一路口开同一辆车,常德人夏女士也被查了两次酒驾。8月3日,夏女士在开车经过人民路与万家丽路交叉口时,因为脸有点红,被芙蓉交警拦下,经检测查出酒精含量为49㎎/100ml。而她上一次被查出酒驾是5月7日,同样也在这一路口被拦下。今日,夏女士正式被行政拘留。
驾驶员李某同样心存侥幸,他第一次酒驾是在7月12日,于长沙县星沙大道开元路口被抓,当时被处以罚款和驾驶证暂扣的处罚。8月21日晚,他在人民路万家丽路口再次被查出酒驾。这两次酒驾,李某都喝了小杯啤酒和一点白酒,因为离家很近,想着不会出事,便喝酒后驾车上路,但两次呼气式酒精测试值都是20mg、30mg的数值,刚超过饮酒后驾车20mg/100ml的标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翁子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