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水成本,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商市财政局研究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对长沙城区内所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供水公司按总表、物业公司按用户分表抄收水费的经营性用水,供水公司统一按工业用水类别价格执行,即综合水价由4.53元/立方米降至4.19元/立方米。
长沙市发改委主任夏文斌介绍,水、电、气是企业经营重要生产要素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重要指标。按照长沙市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实体经济降成本等一系列营商环境优化举措。这是继今年9月1日省会长沙对水、电、气报装实行综合窗改革后,对城区园区特定经营性用水实行价格下调,该项价格调整将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鑫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