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我省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作出部署。围绕近年来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从多个方面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基层服务能力,取得较好效果。
创新基层治理:选择60个县、镇、村示范试点
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批乡村治理先进典型。涟源市、韶山市、津市市、中方县、零陵区5个县(市、区)被推荐为全国试点县。邵东县2016年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村一辅警”制度,目前已实现省域全覆盖。石门县探索开展“3+X”村民小区自治管理,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打破原自然村、小组概念,以400至500人为单位就近整合自治小区,同步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设立自治小区理事会,推动自治重心下移,形成了乡村自治的新格局。新化县油溪桥村“村级事务管理积分制”被评为“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花垣县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新模式,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推介。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省内选择5个试点县、5个示范镇、50个示范村,总结经验,示范引领,全面加强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壮大集体经济:获扶持的村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万元
今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提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与具体举措。一直延续至2022年,我省每年将扶持10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今年已确定951个村为扶持项目村,其中贫困县所辖村526个,占55.3%。每村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资源经济、文旅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物业经济以及其他村级集体经济优质项目。
全省各地积极探索了企业兴村、资源利用、物业经济、特色产业、合作共赢、有偿服务等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醴陵市珊田村成立了株洲首家村级体制的珊田集团股份公司,全村2786人都是公司股东,2018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亿多元。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达2713个,确认成员身份2096.9万人,建立集体经济组织4500个,集体经济组织单位量化资产总额201.2亿元,股金分红20.48亿元。
发展乡村产业: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7万余个
省农业农村厅大力实施“百企”培育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特色产业蓬勃兴起。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为城乡融合的重要纽带。
目前,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700余家,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60家、省级龙头企业695家。2018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5万亿元,跻身全国七强。
2018年,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733万个,接待游客1.96亿人次,实现经营收入441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6亿人次,实现经营收入345亿元,同比增长11.3%。
振兴乡村人才: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接近90万人
省农业农村厅围绕懂农业、会经营、善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培育一大批新型农民,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目前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接近90万人。
加强乡村工匠培训,让农民掌握农机驾驶、电商服务、产品包装、农村建筑、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多种新型技能,提高就业本领。
创新基层农业人才评价机制,农业系列职称评定实行基层名额单列、单独评审,更加注重其服务基层的年限、效果和累计工作业绩。2018年,全省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称316人,其中县级160人、乡镇级101人,两者占比达到82.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勇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