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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无端背上千万债务 法院终审判决不担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 2019-11-12 1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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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无端背上千万债务

检察院建议重审案件 法院终审判决不担责

从来没有签字借过钱,但年已七旬的长沙郝娭毑,却背上了千万元的巨债。婚都离了,女教师彭老师(化名)却要替前夫还40万元债?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和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努力,终于传来郝娭毑、彭老师案件改判的好消息,她们不用无端背负这些巨额债务了。

案例一 丈夫欠千万元巨债妻子成被告

郝娭毑和老公姚某的关系,从结婚起就一直不好。6年前,姚某从家里拿了一些东西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退休以后他讲,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郝娭毑告诉记者,“我也从来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

记者从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早从2011年起,姚某就以资金周转、需缴纳工程押金等为由,先后向公司、个人借款近千万元。借款到期后,姚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郝娭毑作为姚某的妻子,被债主们一并告上了法庭。

“直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郝娭毑才发现,姚某向多人借款,还在长沙市多个基层法院引起多桩民事诉讼的情况。”该案承办人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莉介绍说。

案例二 大学女教师“被”负债40万元

“我都离婚了,为何还要替前夫还这40万元的债?”因不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彭老师(化名)向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近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了彭老师与袁军(化名)、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彭老师是长沙一所高校的教师。她告诉记者,3年前她突然收到一纸判决书,判决她与前夫袁某共同偿还付某借款40万元及利息。

“法院认定该借款发生在我和袁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我们共同偿还。但我对袁某的这几笔款一点都不知情,更不要说享受这些借款带来的利益了。”彭老师告诉记者,虽然袁某借钱的时候,他们还没有离婚,但当时已经分居。

2018年,彭老师因不服法院判决,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再审,但法院审查后对其请求予以驳回。无奈,彭老师只得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也多次征询各当事人意见,最终认为,该债务系袁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其与彭老师的夫妻共同债务,故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改判免除彭老师的债务。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引导类似受害者积极维权

“我认都不认识这些债主,法院判决我一起归还债务很不公平。”郝娭毑说,她实在想不到其他办法,只能寻求检察机关介入。

检察机关认为,郝娭毑丈夫借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均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郝娭毑也不知情,故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终,长沙市中级法院于2019年9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全部采纳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进行改判,为郝娭毑免除了686.1192万元本金、6752045元利息共计13613237元债务的还款责任。

郝娭毑案件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的第一案,对以后的类似夫妻共债有指导性意义。在她的案件判决后,赵莉提请市检察院抗诉的另一件涉及夫妻共债的黄老师案件也进行了改判。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上述案件的成功办理,足以引导类似受害者积极维权,同时也树立了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王俐 瞿玉成)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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