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新化新闻网讯(记者 陈懿)12月17日,新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世星,副主任李劲柳、段绍斌、曾欣华、张陆林、刘晓英,副县级干部何觉慧及其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晋、陈进以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曾欣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进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何觉慧宣读了《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审议意见(草案)。姜世星宣读并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有关问题的交办意见》。
会议审议意见提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景区资源实行规范化、法制化保护和管理,保护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规划滞后、部门监管缺失、资源破坏严重、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风景名胜区保护意识,尽快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严格规划管理;要压实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加大景区资源保护力度;要构建梯田开发利用良好机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要强化创新理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鄢洛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陈懿
编辑:杨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