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党员干部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益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十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益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党员干部十条禁令
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委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遵守以下十条禁令。
1.严禁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擅离职守,不担当、不作为。
2.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3.严禁知情不报,隐瞒真相。
4.严禁违规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5.严禁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措施。
6.严禁造谣、信谣、传谣。
7.严禁违规聚集、走访串门。
8.严禁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
9.严禁接待亲友出入生活、工作场所。
10.严禁捕食野生动物。
上述禁令,党员干部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予以追究。
来源: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