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怀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并于当日起施行。据悉,这一硬核举措是湖南首个疫情防控工作“人大决定”。
《决定》旨在保障怀化市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职责,同时还对乡镇一级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出相关规定。《决定》重点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其中规定,在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和病人救治对疫情防控物资需要的同时,统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市场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对个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作出明确规定,隐瞒相关情况将依法惩处并纳入征信黑名单。《决定》指出,个人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决定》还对线上政务办理、疫情防控宣传、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李江 吴俞贤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