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长沙市住建局印发《长沙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对防疫期间项目复工和现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
《指南》从疫情防控责任、排查要求、防控要求、处置流程、复工条件和信息报送六方面,确保项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项目须做好返回人员全面排查,对返回项目的所有人员按一人一卡建立健康档案。
对14天内去过疫情严重区域,或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辖区政府指定地点实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施工工地应配备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物质,建立物资收发台账并存档备查。
在项目部进出口、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实名登记,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