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日前,长沙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该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调整后,长沙市城区失业金标准为153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86元/月。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女性人员生育小孩的可享受不超过4个月生育补助金,还可申请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凭相关费用发票和证书报销相关费用。”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据了解,2019年该市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36141人月次、4.04亿元。
为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还对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申领等失业保险高频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作了审批流程清单,让企业和群众一图看懂、一看就会,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徐扬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