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月26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我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
《方案》要求,对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2020年重点关闭退出落后产能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化工生产企业通过调结构搬迁到沿江1公里范围外的合规化工园区,坚定不移到2025年底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对1公里范围内部分有市场前景、且极端事故情况下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适当保留,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进行监管。
《方案》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我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鼓励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外且不在合规园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
根据《方案》,省财政分6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同时,在安排地方债券时对有搬迁改造任务的地区予以倾斜。(记者 刘笑雪)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笑雪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