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动员全社会积极消费、繁荣市场、稳定就业,扶持中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近期,省总工会、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全省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繁荣市场发展经济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按《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将全年可发放的有关节日慰问费未发放部分,加上省总工会此前规定的抗击疫情特别慰问费,以消费券形式提前一次性发放,今年已发放的节日慰问费不再重复发放。职工、工会会员应在5月5日24时前消费完毕。
据了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应在3月31日前,各自在“湘工e家”微信公众号的“湘消费”或中国移动“和包支付”等电子支付平台上购买定额消费券,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工会会员。职工、工会会员凭券在承接“湘消费”或“和包支付”等电子消费券的全省任意商贸、餐饮、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开展消费。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企业工会可参照执行。
《通知》提出,要倡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既积极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又购买新型消费的升级换代产品,特别要针对一些困难的小微企业、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湘字号品牌开展“爱心购物”和消费扶贫活动。
据悉,“湘消费”小程序和中国移动“和包支付”已在湖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湘工e家”上线,购券、发券、领券、用券方式可阅读操作指南。近日省总工会已制定相关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和业务培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邹靖方
编辑:刘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