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勋在衡阳市调研时强调
以群众自治为基础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3月30日至31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在衡阳市调研时强调,要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大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重构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包容和谐。
李殿勋一行先后深入衡东县洣水镇堰湾社区,耒阳市灶市街道、蔡子池街道聂洲社区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并举行座谈。
李殿勋指出,群众自治与群防群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实现社会低成本运行的关键所在,但又是当前社会治理格局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要坚持县(市、区)党委直接领导、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大力推进城乡村(社区)自治、各类行业自律与社会志愿服务,重点围绕社会治理“末端矛盾化解、中端风险防范与前端文明促进”三个关键环节,探索更为有效的群众自治模式,实现更为理想的群防群治效果。他强调,要切实提高群众自治的质量与效率,确保党建引领方向正确,确保现有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只减不增”;要真诚相信群众的自治能力,尊重群众的自治权力,督促群众自治做到规范有序运行,真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高质量的群众自治,促进社会本质安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刘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