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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难见官”,是法治的可喜进步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英 编辑:张天野 2020-05-14 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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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5月1日起,湖南法院实行一审“民告官”案集中管辖,改革成效显著,行政审判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1055件,占应出庭案件总数的31.7%,其中常德澧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5%。(5月13日 新湖南客户端)

自1990年以来,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实施了30年,随着我国行政审判的水平不断提高,“民告官”的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民告官”曾长期处于“告官难见官”的状态,同时也导致很多行政案件的结局并不完美,因此,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成为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的一大目标。

经过各地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改革,从目前各地的相关数据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近些年已呈上升趋势,曾经的“告官难见官”困局得到了破解,也很大程度地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和树立了司法权威,颇为可喜。从实现“零的突破”到如今的高应诉率,这其间端赖于制度的发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无疑充分发挥了制度效果,同时也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出庭的行政机关首长越来越多,这意味着,“尊重人民群众、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了实际体现。民与官之间,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既然行政相对人出庭,那么具有行政机关代表资格的行政首长也应该出庭,这是对法律和行政相对人的一种尊重,是对群众利益的重视。另外,行政首长通过出庭应诉,了解了执法的真实情况,倾听了民众的真实意愿,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督行政公务人员也极有必要。著名的法学教授姜明安就说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一次出庭可能等于听十次法律讲座。”

可以说,提高行政机关首长应诉率,也是地方政府加强法治建设与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必要之举。也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民告官”案件中的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现实意义。2019年5月1日起,湖南省全面施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即人民法院通过统一指令管辖,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进行有限分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地方干扰,增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司法能力的行政审判体制。试水一年来,我省在优化司法环境、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助推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的日益提升。

“民告官”不再“难见官”,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正体现,也是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真正体现。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英

编辑:张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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