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 谎称有口罩出售来诈骗,献血者编造自己感染新冠肺炎,村民不配合防疫攻击执法民警……这些在疫情期间发生的案件被通报。今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有关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今年2月1日晚,邓某某在明知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了寻求刺激,在有236名群成员的“机采血小板之家”的献血微信群中,编造发布其是新冠肺炎患者,要出去感染他人的虚假疫情信息。因邓某某系长期献血者,且近期有献血史,其所献血液已用于临床并输注到其他病人身上,邓某某编造的该虚假疫情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社会恐慌。
娄底市中心血站、娄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水洞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排查、防控。经检测,邓某某核酸检测呈阴性,未感染新冠肺炎。2月2日,警方将邓某某抓获。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某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恐慌,致使卫生防疫、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该院以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截至5月14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65件221人,审结91件111人,结案率55.15%。在已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诈骗罪41件,占45.05%;非法狩猎罪21件,占23.07%;妨害公务罪15件,占16.48%,三者合计占84.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