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华(右一)在参加湖南省水域系统第十届职工技能水上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受访者供图
一到夏天,湘江、浏阳河甚至野外水塘里,经常聚集着不少游泳戏水的市民,虽然明知有安全隐患,却仍然趋之若鹜。
游泳场馆人多价高、野泳方便省钱又自在,这些理由表面上看有点道理,却经不起较真推敲。跟生命安全比起来,更是不值一提。
如何解决野泳安全问题?记者采访了野泳爱好者与管理者,听听他们有何建议与看法。■记者 叶竹 杨洁规
故事
唯一一次将溺水者从死神手中夺回
游湘江,渡长江,去过哈尔滨感受北方冬泳,也曾挑战西伯利亚零下38摄氏度冰下之寒……已有30年泳龄的杨少华从一位野泳达人,成为湖南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水上大队大队长,游泳不仅是他的爱好,更是他的职责和使命。
1990年开始,杨少华接触到冬泳,向长沙的冬泳前辈学习,进行室内正规培训后,再到户外进行体验式训练。“不是一两天就能做好的事,下水前要测风向、水流。体能、技能、安全,三项必不可少。”2018年,杨少华和十多位泳友一同报名前往俄罗斯西伯利亚,参加中俄泳友之间的业余挑战赛。在一米厚的寒冰包围下,杨少华在零下38摄氏度的水中游了一百米,拿到亚军。
多年的游泳经历中,杨少华发现很多人都缺乏水上安全知识。2014年8月21日,他和三位泳友在长沙梅溪湖进行3500米拉练时,在湖心岛西侧救了一位已经沉入水底的20岁左右的大学生。“我们拉练中途在湖心岛休息,遇到几位骑行的大学生,提醒他们这个岛上有砂矿,别滑下去了。”结果,没多久他们就听到了呼救。
“游过去时,水面已经看不到人影,只有泡泡冒出来。”和泳友潜入水底把落水小伙捞起来后,杨少华发现小伙已经没了呼吸,于是赶紧进行人工呼吸。“太惊险了,要不是我们距离近,赶上了黄金救援时间,他就没有机会再呼吸了。”杨少华说,这是他数次营救溺水者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将溺水者从死神手中夺回来。
转变
教人自救才是大事
野泳达人成救援队长
“对我而言,救人是小事,教人自救才是大事。落水者从有意识到无意识,从无意识到大脑乏氧,只有那么短短的四五分钟黄金时间,错过了后果不堪设想。”救人后,杨少华萌发出成立一支志愿者救援队的想法,并于2015年付诸行动。
经过长沙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技能培训,杨少华获得了国际救援证书,加入了长沙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2018年,长沙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升级为湖南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水上大队,杨少华成为了大队长,为青少年、为社区公益宣传、培训游泳自救。
在杨少华看来,如何引导大家正确地游泳,比简单粗暴地制止“野泳”更能保证安全。杨少华表示,他已经受到长沙市区多个社区邀请,为未成年人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并进行如何自救和合理施救演练。“人都有好奇心,家长不让孩子游,孩子可能偏偏偷偷地游。尤其是乡村地区,学校要起到指导孩子如何安全自救的作用。”
建议
在自然水域划定安全游泳区,增设救生设备
“堵不如疏,何不顺应需求,在湘江边开辟一块安全的滨河浴场?”面对野泳的安全隐患,长沙市冬泳协会的泳友们建议。
在冬泳协会泳友们看来,不熟悉水性、不携带救生设备在开放水域野泳确实危险。但野泳的安全隐患其实可以避免,相关部门可以探索和稳步推进河湖岸线空间开放共享,在指定公开水域建设滨河浴场,“可以参照深圳、北海等地的经验,在海边拉上防护网,让市民无法到水深的地方游泳,在安全地段设置下水点。分段设立瞭望台,派专人巡视,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并予以救援。只要保护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完善,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游泳是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内容,应该加以提倡。适当增加专属泳域、露天游泳池,是惠民之举。”不少野泳爱好者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建议在一些具备游泳条件的自然水域,划定专属游泳区,把野泳转换为安全可控的游泳行为。
“让落水者能得救、让救人者更安全。”游泳爱好者刘先生建议,在公共游泳区域开辟前,不妨在湘江、浏阳河等野泳热门地,安装设置公共救生圈、救生衣、绳索或伸缩杆等救生设备。一旦有人意外落水,施救者可以及时获取有效的救生工具,减少救援过程中的悲剧发生。
据悉,浏阳市早在2016年就做出尝试,在浏阳河城区段两岸增设了一条橙色的生命守护防线,安装了130套爱心救生设施,这些设施先后成功救起多人。
延伸
公开水域游泳是奥运会比赛项目
与野泳相比,公开水域游泳的最大不同就是具有严格的安保措施。在国际游联分项中,公开水域游泳(Open water swimming)是与游泳、跳水、花游、水球、成人游泳并列的一个项目。
2005年10月27日,国际奥委会决定将公开水域游泳列入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正式的比赛项目之一,分别设有:男子10公里以及女子10公里两个小项。这个项目还有一个特别的特点,就是不设世界纪录。
公开水域游泳活动,近年来在各地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如一年一度的“7.16武汉国际游泳节”“横渡三门峡”“横渡金门峡”“横渡琼州海峡”等赛事,这些赛事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泳爱好者的参与,为当地的旅游业提升了知名度,带动了经济与体育文化产业。
“横渡琼州海峡”与“纪念伟人横渡长江”这二项游泳活动已成为公开水域游泳爱好者的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耀。如横渡琼州海峡,游泳者必须独自在30-40公里海域里不借助物体不停地向前游,非常具有挑战性。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仅仅有300多人成功横渡,而登顶珠峰的却有近5000人。
链接
管理者:希望出台相关处罚条例
面对“野泳”屡禁不止的现状,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水警大队大队长邓海鸥表示,巡逻中只要发现有人在公开水域游泳,民警都会试着劝说其上岸,一旦劝说无效,也无可奈何。“作为管理者,我们也拿不出法律依据强制他们上岸。就算下河者被劝离,巡逻民警一走,他们又下河去了,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长沙市河长办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发现有人在河道里野泳,通常只能劝导上岸,“目前只有湘江有相应法规,在水源地游泳是可以处理的,但其他河道管理,缺乏法律支持。”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采访中,管理者都表示,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处罚条例,以便在处理野泳问题上有法可依。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