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 推行“县治、乡管、村访”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
“人才尴尬”今后在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或将得到化解。“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已纳入2020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7月16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获悉,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已制定《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并就该工作出台了具体的计划安排。
加大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保障力度
《方案》的制定实施,将着力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案》明确,到2020年10月底,全省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并加大全科医生保障力度。
对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纳入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范围,经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后报上一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考核聘用。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与其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后,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专编专用。
《方案》要求落实好全科医生津贴,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科医生, 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
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
保障乡村医生收入,落实村卫生室补助
《方案》要求,落实乡村医生的保障,各地要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管理。
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落实行政村卫生室 6000元/年运行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省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湘西自治州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方案》还指出,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的乡村医生可以按参保条件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需在2000元/年以上。
推行“县治、乡管、村访”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
《方案》提出,加强村卫生室运行管理,推行“县治、乡管、村访”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提高慢性病健康管理质量。加强乡村医生动态管理,对临时性乡镇卫生院“派驻”服务的村卫生室和新出现的“空白村”及时安排乡村医生,补齐村级卫生健康服务短板。
在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上,指导乡村医生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助做好重点人群(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重点疾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同时,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加入全科医生团队,协助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和APP等,向签约居民提供预约、咨询、健康管理、检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等服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孟凡佳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