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带蒋某到事发地现场。 通讯员 供图
“别给钱,他是骗子!”以为自己开车撞了人,正准备掏钱私了时,说来也巧,一小时前撞伤同一“伤者”的司机出手了,并揭穿了骗局。8月1日晚间,这样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株洲街头。
8月4日,株洲芦淞警方披露了相关案情。
案发
男子“碰瓷”遇“熟人”
“我儿子就在附近,等他来了就不是这个价了。”
“好吧,500就500。”
8月1日晚上9点多,在人民路与纺织路交会处,以为自己不慎蹭到行人的驾驶员张先生刚准备掏钱赔偿,一名男子突然大喊:“别给钱,他是骗子!”这名飞奔而来的男子姓江,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被同一人“碰瓷”。
江先生介绍,当晚8点多,他驾驶面包车经过人民路与纺织路交会处,刚刚通过斑马线,就感觉副驾驶反光镜动了一下。他停车靠边查看,马上就有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开门上车并坐在副驾驶位上。男子说江先生的反光镜蹭到他了,要求赔偿500元,“还威胁我说如果不答应,就喊他子女来处理。”
“我感觉不太可能挂到人,通过的时候,前面和边上没看到有人,车速也非常慢。”江先生虽然有疑虑,但考虑到对方年纪较大,自己又急着送货,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给了对方100元。送完货后,江先生一路琢磨着刚才的遭遇,总觉得那名男子可疑,于是又开车到事发点附近蹲守。当晚9点多,果然在同一地点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正以同样方式“碰瓷”另一名司机,当即出手制止。
随后,江先生和张先生两人合力将男子扭送至芦淞公安分局贺嘉土派出所。
调查
斑马线旁1小时“碰瓷”4次
“当时就是想不通,回到现场也是不想有更多车主上当。”江先生表示。
警方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8月1日晚,短短一个小时,男子在人民路纺织路口、贺家路口“碰瓷”4次。4次“碰瓷”都是事先在斑马线附近等待,见到有车开得较慢,而且比较靠边,他就走上前,故意碰一下车子的反光镜。等车主下来查看情况,就声称自己受伤,以此骗取钱财。
男子蒋某,今年57岁,是株洲渌口区人,没有前科。他声称这段时间经济比较紧张,于是萌生了“碰瓷”牟利的想法。当晚,蒋某成功了2次,骗得300元,另外2次,一次被江先生制止,一次驾驶员态度比较强硬,要求报警处理,蒋某无奈放弃索赔。
目前,蒋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驾驶员在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不给“碰瓷”者有可乘之机。同时,建议车主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类似的可疑情况,不要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钱了事,应该马上报警处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魏天宇
编辑:彭笑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