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高烧”不退,不少市民喜欢聚上三五朋友小酌几杯。然而,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饮酒后竟驾车上高速,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1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简称“省高警局”)长沙支队通报两起高速醉驾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饮酒后驾车。
14日凌晨3时左右,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星沙大队接到举报称,一辆车牌为湘A9**9K的白色路虎乱打方向,怀疑驾驶人酒驾。星沙大队民警立即通过监控对车辆进行锁定。当民警找到该车时,驾驶人李某正将车停在长永高速东往西方向2千米+900米处的应急车道上,呼呼大睡。民警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经调查,李某当晚陪客户吃饭,喝了1斤高度白酒,叫代驾没人接单,李某便抱侥幸心理自己开车上了高速。
另一起醉驾案例中,驾驶人面对民警检查,竟然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蒙混过关,最终被识破,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省高警局长沙支队 梨大队民警在李家塘互通段巡逻时,发现一台严重变形的事故车辆停在路边。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相关情况,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
经调查,驾驶人吴某在中午饮用白酒后,从岳阳出发前往湘潭,途经长沙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担心自己酒后驾车被查,便与对方私下协商处理。更让民警震惊的是,吴某本人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属无证驾驶,面对检查,他竟然拿出别人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经检验,事发时,吴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6.1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调查。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将后悔莫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