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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速推行“电梯保险”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000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永涛 编辑:高芹 2020-08-19 0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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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每梯每次事故赔偿最低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低80万元,最高120万元

湖南日报8月18日讯(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何英 杨翼 朱华迪)湖南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先行试点项目“电梯保险”,今年继续“提速扩面”。记者今天从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全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启动会议上获悉,中华财险湖南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联合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6家共保公司,将为全省电梯安全提供风险保障逾4000亿元。

湖南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采取“政府推动、协会组织、市场运作”模式推行。本次强制推行的“电梯保险”,指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装电梯,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电梯事故(或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精神抚慰补偿,以及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由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的安全责任保险。

中华财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李友意介绍,应投保的电梯涵盖客运电梯、货运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保险事故原因涵盖电梯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滞留轿厢等。设定每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低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最低80万元,最高120万元。每台电梯的基础保费120元,根据电梯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出险情况及保额档次设置了对应的风险系数。

根据部署,今年湖南电梯行业全面推行“电梯保险”,推动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安全责任险。到2021年,全省基本实现“电梯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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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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