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信用卡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它在给大家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8月24日,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嫌疑人匡某通过办理、出售信用卡等获利近万元,该院以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对匡某批准逮捕。
朋友圈看到赚钱“好消息”
“带上身份证,一起去深圳”、“包吃包喝,站着把钱轻松赚了,有朋友一起去吗”……今年年初,匡某刷着朋友圈,一条朋友圈的推送,让他按捺不住羡慕的心,主动点开了朋友的头像聊了起来,这一聊,就把自己折腾进了看守所。
“到银行开个户,办张信用卡,把卡、密码、U盾都交给他就行。”匡某说,对方告诉他不用担心会有不良影响,只需要3个月后自行去银行注销,“一张卡给我500元。”匡某心动了,他试探着在本地几家银行办下4套信用卡,对方如约支付了他2000元。3个月后,匡某也顺利在银行把之前办的信用卡销了户。
拉上朋友一起干还有辛苦费
尝到甜头,匡某感觉“网费都有着落了”。这时,对方提出“最好带上几个靠得住的朋友,一起到深圳的银行办卡。”
不仅包吃包住,每张卡500元,对方还给匡某支付辛苦费。匡某再也按捺不住要“做大、赚大钱”的想法,约上几个朋友,联系上对方要求来一次“深圳两日游”。
“他们给我们买了高铁票,安排了酒店。我们白天就辗转各家银行办理信用卡,晚上吃着宵夜欣赏鹏城夜景。”匡某说,两天一过,众人不仅没花一分钱还赚了几千元,而他则因为“介绍有功”,还额外多赚了一笔辛苦费。
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我刷视频的时候看过倒卖信用卡。”匡某说,在赚轻松钱之余,他也有过担心,“他们肯定不是干合法的行当,如果合法,怎么不自己去办卡,要来用我们的信用卡。他们不是去搞电信诈骗,就是用来洗钱。”
虽然意识到对方有可能从事违法活动,但匡某觉得自己只是卖一张四四方方的小卡片和U盾,“我没参与诈骗和洗钱,要抓也是抓他们,和我没关系的。”抱着侥幸心理,匡某在短短两个月间不断介绍朋友办卡,再转手卖给对方,先后获利八千余元,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轻松的致富之路,“这比出去工作收入还高,还不用费心劳神、受气。”
今年8月,警方锁定了电信诈骗团伙,并顺藤摸瓜抓住了匡某,此时他已经先后出售自己、转卖他人信用卡20多张。经初步侦查,该犯罪团伙利用收买的信用卡开展诈骗,涉案金额已经超过百万。
“因为有了‘与己无关’的信用卡加持,很多网络诈骗、洗钱、非法借贷才能如鱼得水,逃过司法部门一波又一波的打击。匡某的行为无疑是在帮助犯罪,也涉嫌违法。”该案的承办人介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匡某因为触犯收买信用卡罪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的惩处。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实习生 喻志雪 通讯员 曹辉 袁志颖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