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事关湖南上千万车主切身利益的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届时,三年未出险的湖南车主,交强险能享受最低七折优惠,并且不论新老车主,均可享受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的“加量不加价”保险服务。此外,由于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偶然发生的小额赔案,消费者也可以放心大胆地走保险理赔了。
交强险最低享七折优惠,19日全部切换新方案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交强险费率浮动下限由-30%扩大到-50%。不过,新近发布的公告显示,这项交强险的优惠政策与湖南车主无缘。湖南等20个地区划入E类方案,费率浮动区间为正负30%,与目前的浮动区间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湖南车辆交强险最多只能打七折,不能打五折。
具体来说,一年未出险的车主,交强险可打九折;两年未出险,可打八折;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出险,可打七折。反之,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能享受优惠;两次及两次以上,上浮10%;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
以一辆普通家用小轿车为例,交强险基础保险费通常在950元左右,若按三年未出险计算,改革后保费最多打七折,可以优惠到665元。
当然,好消息也是有的,那就是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总而言之,新车险实施后,湖南省内交强险保费基本不变,但保额会有所增加。
新方案的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也已经明确,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商车险保险责任扩大,小额赔案不再犯难
新车险实施后,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也就是说,这几个险种不用单独购买,只需买车损险就全部涵盖了。
在现行规定中,多年不出险,一出险就没优惠,这对偶尔发生事故的车辆不太友好。新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这对消费者更合理。比如,一辆连续投保了4年的车,前3年未出险,第4年出险一次,在现行的规则下,第5年投保,无赔款优待系数会从上年投保时的0.6直接变成1.0,等于没有了优惠,波动很大。改革后,第4年投保时的系数是0.6,第5年则为0.7,显著降低了对偶然出险车辆的惩罚力度。以往为了防止下年保费上浮较多,发生小赔案时,很多车主宁愿自己掏钱维修或理赔,也不愿意走保险理赔。改革后,由于规则对偶然出险的惩罚变轻,以后小额赔案也可以放心大胆走保险理赔了。
保险服务“加量不加价”,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湖南银保监局相关人员透露,从湖南地区来看,车险是财产险的第一大险种,保费规模占到了财产险的近53%,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涉及湖南上千万车主,因此备受关注。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车险领域的复杂问题,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无疑,此次改革也会给整个行业带来重大的影响。“车险企业的收入肯定会下降,未来各个车险企业间的竞争将变为品牌和服务的竞争,综合实力较强的险企在竞争中会更有优势,车险业务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将是趋势。”上述工作人员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彭笑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