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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交警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资质驾驶校车违法行为

来源:新邵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艳红 陈又民 编辑:陈纲 2020-09-22 0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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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交警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资质驾驶校车违法行为.jpg

图为查获的校车。

9月17日,新邵交警大队龙溪铺中队开展对辖区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摸排检查时,查获一起未取得资质的驾驶人违法驾驶专用校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全为做好国庆期间“控风险、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当天上午,龙溪铺副中队长谢吉林带队到辖区巡逻,重点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9时28分许,民警巡逻至迎光乡路段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湘E27***中型校车往迎光乡桑果场开过来,民警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驾驶员出示校车资格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不肯说出自己真实名字,也拿不出相关证件。

民警将驾驶员带至迎光派出所户籍室进行人像比对,核查他的真实姓名,经查,驾驶员杨某某系本地人,持"B1E"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据杨某某交代,今天该校车驾驶员腰疼,请了假,想着下雨天,交警也不会出门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代替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学生,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核实信息后,民警将校车扣留,并将车上的幼儿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目前,驾驶员杨某某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龙溪铺中队给予处以驾驶员罚款3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同时,对相关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0元。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在此,新邵交警提醒学校要聘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员要遵守《校车管理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校车上路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超速、不超员,安全地把孩子平安送回家。(新邵县融媒中心 吴艳红 陈又民)

来源:新邵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艳红 陈又民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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