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至11日,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在担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刘某华、艾某义、李某旭、张某波,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李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刘某华涉嫌贪污罪,艾某义涉嫌贪污罪,李某旭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张某波涉嫌贪污罪、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