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一驾校教练醉驾,还是“二进宫”

来源:星沙时报 作者:宋彬彬 编辑:吴思静 2020-10-26 11:30:08
时刻新闻
—分享—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人师表,身为驾校老师,应尤其了解酒驾危害,却知法犯法,三番两次酒后驾车上路,藐视法律法规。近日,长沙县一位驾校教练喝了酒侥幸开车上路,被长沙县交警查获。

当日晚,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龙中队在辖区结束例行巡查后驱车返回,在经过开元东路张公山路段时,一辆打着双闪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教练车引起了执勤民警们的注意。

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查检,发现车内驾驶员正呼呼大睡,丝毫没有意识到民警的到来,在被敲窗后男子才猛然惊醒,随即降下车窗。

“当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我们充分有理由怀疑该男子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的检测数值为110mg/100ml,涉嫌醉驾。

“我这是在哪里?”“我怎么过来的?”“我怎么在驾驶位上?”驾驶员王某的三连问让交警哭笑不得。随后,王某竟还一直强调自己喝了酒,但没有开车。

为此,交警调取监控视频查询车辆行车轨迹,确定了车辆就是由王某驾驶至该路段停下。铁证面前,王某这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王某系某驾校教练,当晚他与驾校学员一起在东七路吃饭,一高兴就喝了点酒,觉得自己够清醒便开着车上路了,但是途中实在撑不住就把车停在路边睡起了觉。

“作为教练你不知道不能酒驾?”面对交警的询问,王某回应:“我知道,之前被抓过呢!”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竟然还是二次酒驾。2013年,王某就因酒后驾驶自己的私家车,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准驾车型从A照被降为B照。

经血液样本检测,王某血液样本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29.4mg/ml,已达到醉驾标准。10月23日,民警通知王某于带上相关证件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严厉处罚。

“为了几口酒就丢了工作,我太后悔了!”在交警大队院内,王某懊恼不已。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特别是驾校教练,更应率先垂范,自觉遵章守纪,为学员作表率。而王某酒驾被罚却再次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知法犯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

来源:星沙时报

作者:宋彬彬

编辑:吴思静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