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30日通报,1至9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3%,同比上升10.4%,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9月份,全省14个市州城市的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同比上升38.6个百分点;长沙市、邵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综观前三季度,14个市州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PM2.5和PM10的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约2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的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10%以上。长株潭地区1至9月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4.6%。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至9月,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常德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长沙市。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