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永州市持续关注民生工程,不断优化调整财政保障序列,保持民生投入规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大幅提高,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2012年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2014年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顺利实现“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伊始每人每月55元,2016年提高到80元,2019年提高到103元。2016年~2019年,年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企业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的1747元提高到2019年的人均2111元,年均增幅6.94%,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的3689元提高到2019年的人均4190元,年均增幅4.52%,惠及全市21.52万名退休人员。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近五年来,永州市累计安排市残联事业支出4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9.18万元,公用经费133.82万元,残保金安排支出3190万元。积极配合市残联从上级争取各种补助资金45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市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将残疾人管理机构作为单独的预算单位,纳入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范畴,促进市残联的快速发展。
2016年10月开始,永州市6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公立医院实行除中药饮片以外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的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得,通过改革,逐步达到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等目标,初步形成“管办分离”的办医体制,建立了以“控制药品费用、控制检查费用、控制次均费用”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病人满意度和卫生行业形象得到了提升。2017年,制订出台《永州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方案》,积极分析公立医院运行现状,至2019年,共兑现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基建贷款贴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方面补偿2473.49万元。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蒋云鹏
编辑:陈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