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达哲主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 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更好服务全省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毛伟明李微微乌兰等参加学习
12月23日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省委书记许达哲主持并讲话。
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局长伏宁作专题辅导报告。以上图片均由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赵持 摄
12月23日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委书记许达哲主持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更好服务全省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省政协主席李微微参加学习。
省领导乌兰、黄兰香、王少峰、谢建辉、张剑飞、张宏森、李殿勋、姚来英等参加学习。
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局长伏宁作专题辅导报告,系统阐述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许达哲在主持时指出,《条例》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成果,是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许达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贯彻落实《条例》的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聚焦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推进,更好服务全省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要抓好制度执行,坚定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将《条例》确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落实到工作程序运转上,贯彻到具体事项办理上;深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动各部门党组(党委)向本级编委、各级编委向上一级编委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全面贯彻专项办理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坚决制止“条条干预”行为,严禁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以《条例》贯彻落实为抓手,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强化依法依规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科学有效。要强化主体责任,着力维护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压实党委(党组)书记学习贯彻《条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织密监督网格、形成监督合力,加大机构编制执规力度,真正让机构编制纪律“带电”运行。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冒蕞 刘笑雪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