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常德市桃源县架桥镇因曾出土稀世珍宝“方罍之王”皿方罍而远近闻名,是石料石材开采加工大镇。桃源县原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邓平盯上了这块“肉”,2年内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入240万元。记者对案情进行回顾探访,对其非法手段进行梳理曝光。
为违规越界开采频开“绿灯”
不少石料场因经营需要,需办理变更手续。2015年下半年,架桥镇森和石料场因经营需要,向矿产资源管理股提出了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根据申请,新增开采资源量为200多万吨,按照1.1元/吨左右的采矿权价款标准,森和石料场要缴纳200多万元。实际上,该石料场此前已经越界开采矿石100.1万吨。
面对这些情况,矿管股长邓平利用监管漏洞,未经正常审批程序,擅自给森和石料场扩界开采发放了许可证。石料场股东马某转手就给邓平送上了40万元感谢费。
邓平故伎重施,多次上演类似戏码。比如,2016年下半年,他与下属雷某(另案处理)商定,违规同意另一家石料场扩界变更,帮其偷逃费用110余万元。之后,邓平收到60万元感谢费,其中20万元分给了雷某。
串通中介机构提高收费标准敛财
邓平懂得矿山企业急于办证的心理。而办证离不开中介机构编制技术服务报告。
“审批用的矿区面积、范围坐标、储量等参数,矿山企业不懂,你编制报告时就顺便做一下,找他们多收点劳务费。”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在矿区现场勘测途中,邓平找到某地勘院副院长陈某(另案处理)商量,提议将收费标准从2.8万元增加到10.6万元。
此前该地勘院一直被邓平极力推荐,长期的“合作”让双方一拍即合。二人约定,收费标准提高后,邓平每次从中抽取5.8万元“业务费”,剩下的钱由陈某自行处理。提高收费标准后,邓平此项又获利85万余元。2019年8月,桃源县公安部门在查处森和石料场负责人马某涉黑组织案时,县纪委监委同步介入,邓平为该组织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用国家矿产资源换来个人暴富
仅2015年至2017年两年时间,邓平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币合计245.05万元,个人实得210余万元。而与此同时,他的“一夜暴富”,换来的却是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在审批发放采矿许可证、征收矿产资源新增采矿权价款等问题上,造成地方矿产资源流失近2000余万元。
2020年1月,邓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1月19日,邓平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桃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个人违纪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洋银
编辑:陈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