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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丨3月10日起,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奖:最高奖励10000元!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刘平彭晚华 编辑:张俊 2021-02-02 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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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举报车窗抛物的内容纳入进来。”2月1日,有市民看到公开征求《株洲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后,按照指定电子邮箱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交警部门重视。

该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旨在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1月29日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月1日,已有10名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规范举报操作程序,适用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株洲交警交通违法网络举报平台,通过在该平台注册的智能行车记录仪、122报警电话等方式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审核通过,举报人可获得1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中,“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0元。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本周四(2月4日)止,市民可将相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ZZJJFZ2021@163.com。《办法》拟于今年3月10日起施行。(来源:株洲日报 记者刘平 通讯员 彭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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