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自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标,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5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从现行的每人每月845元提高到975元,惠及困难群众近13万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40元,惠及困难生活残疾人6万余人,重度残疾人5万余人。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长沙市市级财政增加预算3500余万元,兜牢兜实最基本民生。据介绍,长沙市已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或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长沙市就会启动提标程序。同时,联动机制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相结合,当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年以上(含一年),则参照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从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步经济社会发展速度。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