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不少企业、商铺陆续“复工”,部分商家希望通过燃放“开门炮”迎来一个好彩头,却不知自己已触犯了相关法规。长沙一汽车4S店就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收到了罚单。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是新年上班第一天,市禁限放办巡查督导组在开展巡查时发现,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某汽车销售市场内一4S店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巡查人员当即将该情况通知岳麓公安分局咸嘉湖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将该名违规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该违规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本想迎个‘开门红’,抱着侥幸心理燃放了‘开门炮’,没想到这么快就受到了处罚。”该违规人员在受到处罚后懊悔不已。
根据《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除开全市9类禁止燃放区域全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外,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目前,全市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希望各类企业、店铺不要因复工复产燃放‘开门炮’。”长沙市禁限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可能出现违规燃放“开门炮”的情况,市禁限放办已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巡查督导组,到各市场、门店集中点开展巡查督导。同时,还将依托公安机关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巡逻查控力度。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