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追授彭庆文、向纹、徐康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21年2月26日)
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省委决定,追授彭庆文、向纹、徐康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彭庆文,男,汉族,湖南岳阳市人,1962年7月出生,1981年10月入伍,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二级警长,驻黄沙街道和谐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和谐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20年5月13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7岁。彭庆文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2年,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融入血脉,参与办理全省多起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是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的反腐“尖兵”。到和谐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后,他全身心扑在工作上,遍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帮助制定脱贫方案,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请专家,大力解决农村用水用电、交通出行、住房安全等群众所忧所盼的急难问题,积极引进杂交水稻制种、栀子花种植、木材加工等项目,发展特色养殖业,帮助贫困户大幅增收,全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7%,实现整体脱贫。他舍小家顾大家,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奔走,虽然对家人的关爱少了,却成为百姓心中牵挂的“好书记”“好兄长”。
向纹,男,土家族,湖南古丈县人,1962年8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湘西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驻花垣县米沟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米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9年11月29日,在驻村工作时突发疾病不幸殉职,年仅57岁。向纹同志始终把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体现在脱贫攻坚的使命担当中,从2013年开始,年过五旬的他连续6年先后投身3个偏远山村,在脱贫攻坚一线倾情投入、默默奉献,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叫干啥就干啥”的不朽誓言。他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疾苦挂在心上,一心一意为村里引项目、兴产业、办实事,足迹遍布田间地头、家家户户,是村民群众的“贴心人”、扶贫政策的“百事通”、落实工作的“排头兵”。他始终坚持先人后己的崇高风范,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克服家庭种种困难,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事业和本职工作,用生命诠释了“为民甘做孺子牛”的精神。
徐康,男,汉族,湖南华容县人,1980年11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业务指导组组长。2020年5月30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年仅39岁。徐康同志在法院工作12年,历经审判监督、知识产权审判等岗位,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担任法官9年来,主审结案608件、参与案件审理625件,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赢得了法院干部和群众的赞誉。他克己奉公、作风过硬,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司法审判工作中,生活中律己严格,从不为同学、朋友谋求特殊照顾,体现了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清风正气。
彭庆文、向纹、徐康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全省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忘我奉献的先进楷模和杰出代表。省委号召,全省各条战线的党员、干部都要向他们学习。要像他们那样忠诚于党、信念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要像他们那样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始终保持鲜明的人民立场,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像他们那样知重负重、担当奉献,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每个岗位都苦干实干善干,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经受考验。要像他们那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弘扬清风正气,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彭庆文、向纹、徐康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对标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顽强奋斗,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秦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