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熊孩子“坑爹”段位上涨,当爹的该怎么维权?

来源:侃财邦微信公众号 作者:胡盼盼 编辑:马丽红 2021-03-14 10:28:39
时刻新闻
—分享—

在互联网“加持”下,熊孩子的“坑爹”段位也是日益增长。

近日,有朋友向侃财君求支招,说他13岁的儿子玩手机游戏,充值了一万多元,问能不能退回?如何退回?

侃财君打开浏览器搜索“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如何退款”,出来5400000个结果,网友求助呼声一片。

3月12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消保委公布的《2020年全省十大消费投诉热点》显示,网游消费模式等新型消费领域投诉数量增多是2020年的一个突出热点。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费问题,难倒一片父母。

但别急,侃财君来给您支招!

1 法律规定,可退!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网络游戏充值不属于纯获利益行为,且较大或巨大金额也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行为需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同意、认可才能生效。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不追认该行为,那么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父母有权依法退回充值费用。

去年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趁机摸鱼打网游的熊孩子多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的纠纷也随之猛增。2020年5月最高法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实践操作,可行!

一堆法律条文和专业术语,还不如来个活生生的例子。

3月12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消保委公布的《2020年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岳阳市未成年人网游充值退费纠纷案,堪称范本!

该案中,岳阳市彭女士14岁的孙子向多家手游公司充值200多次,金额高达44000多元,其中大部分用于腾讯公司王者荣耀等游戏。

岳阳市消委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详细调查,证实彭女士孙子是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未经监护人同意,同时发现彭女士家庭情况特殊,高额充值费用对其家庭的影响较大。岳阳市消委与腾讯公司所在的深圳市消委联系,帮助彭女士提交相关证据,将投诉情况录入到深圳市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在两市消委的共同努力下,腾讯公司核实退费条件,启动退费程序,彭女士收到腾讯公司退回的全部游戏充值金额33546.92元。

从法条到实践操作,可以拎出本案2个关键点:

1、“证实彭女士孙子是未成年人”

2、“给游戏充值未经监护人同意”

对应民法典第十九条,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游戏充值)的是未成年人,该行为需得到法定代理人(刘女士)追认才能生效。刘女士不追认其孙子的行为,该行为无效,有权要求退款。

来源:侃财邦微信公众号

作者:胡盼盼

编辑:马丽红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