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4月起,我省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将对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深度净化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环境,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整治五类欺诈骗保行为
整治内容共包括五类: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根据此次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4月15日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12月底前,各地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方案,抽查复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本月抽查部分定点医药机构
4月16日至30日,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队伍,将根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及相关线索排查的情况,抽查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医保部门省级检查组长库,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要注重对监督检查力量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优势,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田甜
编辑:彭笑予